企業發工資面臨個稅稽查風險
今年稅務稽查與往年最大的區別之一就在于個稅方面,而個稅的重點就是工資薪金,企業還這樣發工資,要小心了!
1、員工工資都是5000?稅局重點監控
我們先來看一個案例
案件再現
2019年一季度稅務局在檢查的過程中發現,XX銀行 工資表顯示,該行2018年從管理人員到普通員工發 放的月工資基本為5000元左右(含績效),員工之 間工資差異極小。在正常情況下,不同崗位不同職 級員工工資應該有所不同。
因此,引起了稅務稽查人員的警覺,稽查人員進一 步檢查該行的管理費用,發現該行的交通費、差旅 費、業務招待費中存在大量的員工報賬業務,且這 些費用的比例太大,已經超出該行正常經營所需要 的范圍。進一步查閱原始憑證,出現很多餐費、加 油費、住宿費、以及由超市開具的內容為“辦公用 品”的發票。
針對這種情況,稅務稽查人員對該行每個月份報銷 費用進行統計,發現該行員工每月報銷的費用多達 6000--30000元之間,且涵蓋每個員工。很明顯這些 費用報銷存在貓膩,稽查人員要求該行作出合理解 釋,XX銀行最終承認是把工資的一部分由員工通過 發票報銷方式發放,其余部分則以工資單形式支付
最終稅務局查實XX銀行通過費用報銷等手段,隱匿 員工真實薪酬,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違法事實 。依法對企業作出追繳各項稅費、罰款共計120萬元 的處理決定。
這種找發票的方法來避稅,得不償失。企業要想做大、做強偷稅 這 個 坑 最 好 不 要 給 自 己 埋 下 。
2 、今天起,這樣避稅= 嚴查
一、現金方式發放工資,違法!
有些公司以現金方式發放工資, 而 不 使 用 銀 行 代 發 。
隨著支付管理制度的發展,國家大力推行非現金結算,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設想一下:公司基本戶有,員工也不少,公司又不在偏遠山區,用現金發放工資正常 嗎 ?
二、故意混淆勞務和工資申報,違法!
很多勞務派遣公司、建筑企業等,將勞務工、臨時工、第三方員工,按照工資薪金申報!特別是社保移交稅局征收,建筑工人實名制后,這類企業薪資合規性尤為重要!
三、補貼不申報個稅,違法!
公司沒有把發放的節日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生日禮金合并生成工資進行個稅申報。
企業和職工在不避稅的情況下個稅最高可達45%。因此很多企業為了減少經營成本而采用違法發放工資的手法。
四、大量員工零申報
自從個稅免征額由3500上調至5000后,很多企業就將員工工資零申報了,但...一個公司大量零申報,正常嗎?和地區行業比較,明顯偏低,等待企業的將是稅務稽查。
五、虛開發票抵扣
這是目前很多企業常用的避稅手法,不僅違規而且違法。企業將員工工資分解成基本工資、年終獎、過節費、各類補貼等進行發放,再讓員工每個月找發票來沖抵,以報銷的形式達到工資避稅的目的。
但如果長期大額處理的話,會造成企業費用異常 , 引 起 稅 務 局 關 注 和 稽 查 。
3 、 2021 年 個 稅 風 險 來 襲 工 資 薪 金 必 須 關 注 的30 個風險點
風 險 1 :公司工資表中始終申報老板一個人或者長期只給1 、2個 員 工 申 報 個 稅 。
風 險 2 :員 工 的 工 資 長 期 為 0 元 或 者 1 元 。
風 險 3 :大 部 分 員 工 的 工 資 都 是 35 0 0( 50 0 0) 元 或 者 臨 近 35 0 0( 50 0 0) 元 。
風 險 4 :規模較大或經營狀況較好的單位長期申報稅額為0 元 。
風 險 5 :存在部分員工雖然發放工資但是沒有進行全員全額個稅申報。
風 險 6 :個稅申報的人員數跟繳納社保的人員數差距較大。
風 險 7 :個稅申報系統申報的工資薪金跟企業所得稅年報中申報的工資薪金差距較大 。
風 險 8 :隱藏人數,從而達到小微企業標準來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風 險 9 :員工存在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工資薪金但是未自行進行個稅申報。
風 險 10: 公 司 存 在 自 然 人 股 權 變 更 但 是 未 申 報 個稅 。
風 險 11:公司年終存在向自然人股東分紅但是未代扣個稅。
風 險 12:公司存在自然人股東借款長期不還又未用于經營。
風 險 13:公司經常出現向員工發放福利、補貼等但是未并入工資薪金申報個稅。
風 險 14:公司存在虛列人數分解高工資達到少繳個稅的目的。
風 險 15: 公 司 存 在 讓 員 工 拿 費 用 發 票 來 抵 工 資 薪 金 的 現 象 。
風 險 16:公司存在向客戶贈送了大量的禮品,卻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風 險 17:公司每月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未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
風 險 18:公司存在聘用 退 休 人 員 、 臨 時 人 員 上 班 但 是 未 申 報 個 稅 。
風 險 19:公司存在支付外部人員勞務費雖已代扣個稅,但是沒有取得勞務費發票。
風 險 20 :公 司存 在 員 工 的 工 資 薪 金 年 所 得 超 過 12 萬 元 以 上 但 是 未 按 照 稅 法 規 定 的 期限 進 行 自 行 納 稅 申報 。
風 險 21 :公司存在每月定期發放員工出差補助之名義,達到少繳個稅目的。
風 險 22 :公司長期存在發放工資均通過現金發放而且額度較大的現象。
風 險 23:公司存在一個納稅年度多次使用年終獎個稅計稅辦法的情況。
風 險 24:公司存在經常為員工報銷與經營無關的日常費用的現象但是未申報代扣個稅 。
風 險 25: 公 司 經 常 存 在 計 提 工 資 但 是 長 時 間 不 發 放 的現 象 。
風 險 26:會計編制的工資發放的記賬憑證僅僅附件為銀行代發工資的支付證明,而沒 有 人 員 明細 。
風 險 27: 公 司 存 在 以 個 人 借 款 方 式 來 規 避 工 資 個 稅 的情 況 。
風 險 28:公司存在未按月發放工資,一次性補發數月工資但是計提個稅錯誤的現象。
風 險 29:公司存在已經離職的員工仍在申報個稅的現象
風 險 30:公司存在變更個稅申報的稅目如將“工資薪金所得”變更為“股息、紅利所得”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