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國務院《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凡在我市各級登記機關登記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以及其他經營單位(以下統稱企業)均應按規定時限如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企業年度報告和即時信息,并向社會公示。
一、企業年度報告
1、報送年度報告并公示的時間:依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企業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一年起報送并公示年度報告。
2、報送年度報告并公示的方法:企業登錄西安紅盾信息網(網址:www.xags.gov.cn),進入“網上年報系統”填寫并報送年度報告信息,同時向社會公示。
3、報送年度報告并公示的內容:依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企業應當如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并公示下列信息:
(一)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
(二)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
(三)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
(四)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
(六)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
(七)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信息。
(八)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國辦發【2016】53號)和《工商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計局關于在企業年報中增加社保和統計事項有關問題的通知》(工商企監字【2016】226號)精神,從2017年1月1日起,企業年報中增加社保和統計事項:
(1)社保事項:參保險種類型、單位參保人數、單位繳費基數、本期實際繳費金額、單位累計欠繳金額5項社保事項;
(2)統計事項:主營業務活動、女性從業人員、企業控股情況(注:分支機構不填報,私營企業年報中“企業控股情況”固定為“私營企業”)、分支機構隸屬母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僅分支機構填報)4項統計事項。
前列第(一)項至第(六)項規定的信息應當向社會公示,第(七)、(八)項規定的信息由企業選擇是否向社會公示。
企業發現其報送并公示的年度報告信息不準確的,應當在每年6月30日之前進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應當同時公示。
二、即時信息
1、即時信息公示的方法:企業登錄西安紅盾信息網(網址:www.xags.gov.cn),進入“即時信息報送系統”填寫并報送相關信息,并向社會公示。
2、即時信息公示的內容:依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企業應當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
(三)行政許可取得、變更、延續信息;
(四)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
(五)受到行政處罰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
三、企業對其公示信息的真實性、及時性負責。根據《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暫行辦法》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每年根據企業注冊號等隨機搖號,抽取轄區內不少于3%的企業進行抽查檢查。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和《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企業未按照條例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信息、或者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情節嚴重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罰;造成他人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公告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2月28日
Copyright ? 2016 aiaoz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西安東睿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 陜ICP備14008923號-001
咨詢熱線:13759955633 咨詢QQ:878457663 網站地圖
本站除標明"本站原創"外所有照片版權歸創作人所有,如有冒犯,請直接聯系本站,我們將立即予以糾正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