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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描述】
繳費人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繳費義務的,應當自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原申請登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注銷參保登記手續。
繳費單位應在辦理注銷登記后的15日內,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注銷繳費登記手續。繳費人在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前,應當結清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罰款。
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在辦理注銷前,應對繳費人所有的參保費種進行清算調查,在確定所有費種均已終止繳費義務并辦理費種注銷認定后,可辦理注銷社會保險費登記。
地稅業務。
縣級業務。
【政策依據】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稅務征繳社會保險費暫行辦法的通知》(陜政辦發[2000]11號)
《陜西省稅務征繳社會保險費實施細則》(陜地稅發[2000]67號)
【受理部門】
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場所),具體地址可在各地稅務機關官網查詢,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辦理時限】
(一)納稅人辦理時限
繳費單位應在辦理注銷登記后的15日內,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注銷繳費登記手續。
(二)稅務機關辦理時限
報送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的,受理后15個工作日內辦結。
【報送資料】
(1)《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2)與注銷登記有關的上級主管部門批文或董事會、職代會的決議及其它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3)社會保險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社保部門注銷參保登記的相關文書及復印件。
【基本流程】
【收費標準及依據】無收費。
【申請條件】詳見《納稅服務規范2.2版》
【辦理地點】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具體地址可通過陜西地稅門戶網站查閱辦稅地圖)
【辦理時間】省局工作時間:夏季(7月-8月)8:00—12:00;15:00—18:00;其余:8:00—12:00;14:00—18:00;各地市請參照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戶外公布辦公時間。
【聯系電話】12366。
原文地址:http://www.12366sds.gov.cn/portal/site/site/portal/snds/bsfw_nrpage.portal?categoryId=DDB0D2EB9F9765DCACEAD64BC4BA4CCE&contentId=D34AAB21E2ECAFCDC51F92AAB1F5D7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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