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外國商標在中國申請注冊的原則。主要為:
(1)按照申請人所屬國和我國簽訂的商標互惠協議辦理。已與我國簽訂商標互惠協議的國家有瑞士、丹麥、意大利、加拿大、新西蘭、法國、伊朗、奧地利、日本、西班牙、英國、阿根廷、波蘭、羅馬尼亞、巴基斯坦、列支敦士登、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美國、比利時、盧森堡、荷蘭、泰國、德國等。
(2)按照申請人所屬國與我國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辦理。我國已參加的國際條約有《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此公約的成員國可依照該公約在我國申請商標注冊。
(3)按照對等原則辦理。即雙方互相給予對方同等待遇,如若別國允許我國注冊,則我國也允許別國來我國注冊,若別國不要求我國提交本國注冊證件,我國也不要求別國提交注冊證件。我國按照這一原則先后同加拿大、瑞士、泰國、奧地利等國相互確認免交本國注冊證件,解決了同美國之間直接辦理商標注冊的問題。
Copyright ? 2016 aiaoz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西安東睿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 陜ICP備14008923號-001
咨詢熱線:13759955633 咨詢QQ:878457663 網站地圖
本站除標明"本站原創"外所有照片版權歸創作人所有,如有冒犯,請直接聯系本站,我們將立即予以糾正并致歉!